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杨月范质惠)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张欣法官团队,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庭前会议,顺利地办结一起离婚债务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4年王某和周某相识相知相恋,后谈婚论嫁。两人商量后决定在赫山区某小区购买房产一套并在老家建房用于养老居住。因资金短缺,两人向王某母亲借款26万余元用于建房,并出具借条。2023年10月王某和周某感情破裂,经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了划分,判决共同债务由周某负责偿还,其中就包括了王母出借的26万余元。
截止2024年5月,周某未向王母偿还该笔借款,王母无奈将其诉至赫山区法院。接到王母的诉讼请求后,张欣法官经过分析研判,仔细查阅案卷资料,主动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原委和双方的矛盾争议点。鉴于双方特殊的关系,承办法官团队在诉前采用了电话调解的方式,并在庭前会议中由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别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
在沟通的过程中,周某坦言:“自己不是不还钱,是真的没办法,每个月的工资还需要偿还其他债务以及负责家庭的生活费等”承办法官张欣听后,向其讲明偿还债务是应尽的义务,同时提出希望王母能宽限一段时间的建议。王母了解到周某的近况后,接受了法官的建议,说道:“毕竟是孩子的爸爸,现在大家都也不容易,可以宽限一段时间”。经过反复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于2025年1月10日前清偿完26万余元。经承办法官确认调解协议后,至此,一起婚后债务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来,赫山区法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逐渐呈现了“非诉为主、和解优先、诉讼兜底”的纠纷解决漏斗效应,实现了情与法的融合,使法的实施更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尤其通过温情司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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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